发布于:2025-02-26 21:41:59 来源:a8直播 点击量:14次
2月22日,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广州增城花莞高速“8·18”较大路途交通事端的调查报告。2024年8月18日晚,在广州市增城区花莞高速上行45km800m路段,一辆搭载乘客的哈啰顺风车追尾了一辆因事端横跨多个车道的卡车,导致小车上3人逝世、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50.64万元。
事端产生经过如下:2024年8月18日23时23分,陈某驾驭赣AK9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赣AK6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从南香山服务区出口匝道进入慢车道,行进至事发地址。黄某军驾驭粤BLS4号重型厢式卡车追尾磕碰赣AK6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后斜停,车身横跨应急车道等多条车道,车尾坐落中心车道,黄某军被困驾驭位。约1分钟后,何某华驾驭粤ADK06号小型轿车,搭载乘客邝某华、蒋某娣、杨某颖、杨某先,沿中心车道行进,车头磕碰了粤BLS4号重型厢式卡车车尾。事端形成蒋某娣和杨某颖当场逝世,何某华在医院抢救无效后于19日3时33分逝世,邝某华和杨某先受伤。
此前,何某华驾车在湖南省永州市道县万家庄街接上经过哈啰顺风车渠道下单的乘客蒋某娣、杨某先及11月龄幼儿杨某颖,在清远市阳山小江镇邝塘村接上另一乘客邝某华,直至事发路段产生磕碰。
事端直接原因是黄某军过度疲惫驾驭安全技能功能不合格的机动车,与陈某驾驭的反光标识不合格且低速行进的机动车相撞,导致第一次磕碰事端产生,黄某军被困驾驭室。而何某华长期长距离驾驭,在乘客未按规则运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驭机动车,且未按操作标准安全驾驭,遇事采纳必定的办法不及时,追尾前序事端中没有能做出警示和撤离的车辆,最终导致3人逝世2人受伤。
卡车高速追尾致3死,司机因“自首”和“悔罪”被判三缓五,检方抗诉 家族质疑判定公正性
一辆越野车在高速上被后方大卡车追尾,导致驾车的郝女士幸存,而她的老公、儿子及保姆不幸身亡。交警确定卡车司机负全责,卡车司机因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审理后判处卡车司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